近日,市福企办向各区、县(市)福企办和市直各个福利企业转发了《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认识,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督促,及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。此次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660元提高到1800元,从12月1日起施行,将进一步保障残疾职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