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孙彦川)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4月12日在京发布《中国慈善法元年实施报告》。该报告旨在对慈善法在2016年的实施效果做出全面客观评价,分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,以推动慈善法的有效实施和政策的完善。
据实施报告课题组统计,截至2016年底,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认定500家慈善组织,其中有389家为存量认定的慈善组织,111家为新登记的慈善组织。经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有71家。113家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,其中94家为原有的公募基金会。15个省份进行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,认定数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为:北京(250家),上海(37家),广东(30家)。
民政部经遴选首批指定了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。截至去年底,11家平台正式上线运营。北京、上海、福建等11个省份开展了慈善信托备案工作,共备案21单。
去年中央共出台15部与慈善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,内容涵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、慈善募捐、慈善信托备案等多个方面,民政等部门通过积极培训宣传、密集出台配套文件、完善监管制度等措施保证了法律的顺利实施,但慈善法的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。首先是很多培训停留在对慈善法整体性的介绍,对实操的指导意义不强。其次是不同省份对慈善法与现行三大条例的衔接理解不同,推进登记认定工作的力度不同。再次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仍以原有的公募基金会为主,网络募捐有待进一步规范。慈善信托配套税收优惠未明确,实践中只能采取技术性处理方式,不仅增加成本,而且存在风险。
该报告建议,加大慈善法舆论宣传和学习培训的广度和深度,加快三大条例、慈善税收、慈善信托等配套政策出台,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制定细则,完善慈善表彰制度,构建协调机制加强法律实施监督,建立健全咨询服务体系。